成都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需准备提供哪些材料?

成都注册个体工商户基本流程是什么?注册个体工商户时应该准备提供哪些材料?

一、需准备提供的材料

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填写《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身份证明;本市人员经营提交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提交本人身份证、暂住证;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等;

(四)经营场所证明;需要房产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五)《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六)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

(七)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设立登记流程步骤

设立个体工商户,一般要经过以下办理流程:

1、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例如:行政区+商号+行业性质+组织形式,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 “部”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等字样。

个体工商户名称中不能有“成都市”这一行政区划名称,而只能用所在区(市)县的行政区划名称。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并递交登记设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4、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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