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条件-材料-好处
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条件-材料-好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办理机构为所在地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文广局),从事互联网游戏运营、动漫产品、音乐产品、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相关网络文化业务,须由公司所在地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取得相应资质后才可合法经营相关业务。
文网文的申请条件相对较简单,由于文化部已经取消注册资本限制,即只需要设立一家内资公司便可申请文网文,即使游戏公司也已经取消1000万注册资本的限制。申请文网文首先得有一个可以正常访问的,域名登记在申请的公司名下,网站内容可以基本体现业务模式。
文网文的业务种类大致分为五大类:
一、游戏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游戏运营平台);
二、网游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游戏币、点卡销售平台);
三、演出剧(节)目、表演(娱乐主播、美女秀场直播);
四、经营网络动漫产品(动漫观看、上传、下载网站);
五、经营网络音乐产品(音乐试听、下载、上传网站)。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话,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企百业的名称、注册地址、组织机构和章程;
2、运营游戏需注册资金实缴1000万人民币,非游戏产品需实缴100万人民币;
3、不少于8名计算机专业本科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企业需具备运度营所需的设备及工作场所;
5、企业需具备完整的业务发展计划及运营管理措施;
6、拟计划开展业务需知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7、拟计划开展游戏产品业务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8、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所在地文道化单位的企业总量、企业结构和企业布局等当地政策规划。
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回提交的资料:
1、网络文化许可证申请书;
3、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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