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最高法撤销加多宝14亿赔偿判决

  多宝与广药集团就“王老吉”商标侵权的纠纷打过多起官司,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上述案件的一审判决,或许并不非常让人意外。

  加多宝与广药集团间关于“王老吉”商标引发的纠纷还在继续。7月1日,加多宝官方微信称,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和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以及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加多宝微信公告中提到的这起商标侵权案件历时5年之久。早在2014年5月,广药集团就向广东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

  同时浙江加多宝、加多宝中国、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武汉加多宝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由于两家公司之间案件众多,后受到其他案件影响,2015年1月22日,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由10亿元更变为29.3亿元。这也成为两家公司赔偿额最大案件。

  该案件在去年有了一审结果。2018年7月27日,白云山控股股东广药集团于发布公告称,已收到广东省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结果,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1亿元。

  就该判决,当日,加多宝发布声明回应称,不服该一审判决,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文提及的加多宝7月1日发布的公告即为最高院对于加多宝上诉的结论。

  对于最高院的驳回,王老吉方面向记者回应称,根据裁定,该案件将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判决。王老吉方面进而称,会全力做好该案件重审的各项工作。具体情况以广药白云山上市公司后续发布的公告为准。

  有接近加多宝人士向记者介绍,对于全力恢复元气中的加多宝而言,最高院的判决结果无疑会提振该公司,至少暂时避免了14亿元高昂的赔偿。目前,加多宝还在二次创业期中,该公司去年提出目标,一切工作以上市为核心,但是目前该公司的上市,还未有实质进展。

  “王老吉”商标纠纷案件回溯

  该案件可以追溯到2014年。2014年5月,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和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广药集团先是提出要求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赔偿10亿元,其他的五家被告加多宝公司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以及案件的诉讼费由六家被告加多宝公司承担。

  2015年1月,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几乎将要求加多宝赔偿的金额提高两倍。广药集团将起诉状的一项诉讼请求变更为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293015.55万元,其余五家被告加多宝公司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2018年7月,广药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白云山公告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该案件的一审判决,被告六家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440,557,200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692,577.5元,由原告和被告各负担一半,驳回广药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8年7月25日,加多宝在官网上发声明称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加多宝认为,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是合作关系,加多宝依据协议履行义务也可享受权利,加多宝不存在所谓侵权问题。

  加多宝指出,关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的合作关系,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8月16日对红罐装潢案的判决有所体现,加多宝能和广药集团共享红罐装潢;加多宝使用“王老吉”商标有协议依据并支付了使用费,在使用过程中广药也给予配合和认可,例如2010年,广药曾出具多份函件配合加多宝在同年11月在广州举办的亚运会中开展品牌宣传和推广。

  撤销一审判决意外吗?

  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就“王老吉”商标侵权的纠纷打过多起官司,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上述案件的一审判决,或许并不非常让人意外。

  白云山公告上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当月,也曾公告过广药集团自2015年起诉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案件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广药集团的所有诉讼请求,案件的诉讼费也全部由广药集团承担。

  广药集团起诉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王老吉包装装潢时,提出五点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判令武汉加多宝不得使用、生产或销售“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或相似包装装潢的凉茶产品,库存中跟“王老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容器要销毁,相关的宣传材料要撤下;判令武汉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3亿元(广药集团在2017年提出改为赔偿1亿元);判令武汉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维权费100万元;判令武汉加多宝在中央电视台、各省级电视台、省级以上报刊及其官网上连续6个月公开发布声明,消除武汉加多宝使用与“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装装潢而给广药集团造成的影响;判令武汉加多宝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广药集团2015年起诉武汉加多宝案件,经过了三年左右的时间,被湖北高院一审判决败诉。广药集团2014年在广东高院起诉六家加多宝公司的一审判决现又被最高法院撤销,经济观察网将继续关注案件的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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