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上海公司能否选择人力资源/商业秘密出资

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因此,不能以人力资源、商业秘密信息作为出资,但商业秘密本身是自身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除外。

在现实中,企业或资金方往往因看重对方拥有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特殊资源或技能而进行合作,但法律又明文禁止通过前述特殊资源或技能进行出资,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及实践操作,可以提供如下变通方案:

1、注册合伙公司

由于《公司法》对于出资形式有所限制,对于拥有《公司法》所禁止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的自然人,可考虑采用设立合伙企业的方式进行投资合作,避免法律壁垒,绕开法律对资本限制的规定。但是,由于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所需承担的法律风险比有限公司更高。

2、采取股权激励

对于拥有人力资源等特殊资源的个人,可考虑劳动制度和股权激励制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既可以调动劳务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又可以推动企业的迅速发展,而且具有法律依据。

但需注意的是,采取该种方式需要依靠报酬机制、控制权机制和职业经理人市场的竞争机制的有效组合,才能有效解决劳务资本所有者的激励约束问题。并且,需要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合理、系统的劳动者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将劳务资本所有者业绩与企业整体业绩或其工作部门业绩对应起来,进行相互关联的考核,又需要把劳动者业绩与企业整体业绩或其工作部门业绩进行科学分离而分别考核,以对其进行有效激励。

3、禁止同业竞争

对劳务资本所有者等进行约束,主要体现为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劳务出资者应负有特殊的竞业禁止义务,不得再在公司外提供劳务或自行经营。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从《公司法》角度来看,竞业禁止义务仅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这种竞业禁止义务是从企业业务的角度加以规定的,也即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劳务资本所有者的竞业禁止义务与此不同,基于其出资者身份而负有的义务,应特指出资者不得从事与公司章程规定的与其工作任务相同或近似的活动,也即劳务出资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使用其劳务,不得再在其他企业中兼职从事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虽然有时候该出资者可能需要以担任公司的经理作为其出资的条件。依据《公司法》规定其经理身份本身即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但该义务并不妨碍其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不同类的业务,而依据其劳务出资者的身份,则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经营业务,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4、限制出资转让

对于通过前述特殊资源或技能获得公司股权的人,其对公司拥有股权价值主要依赖于其所拥有的该等资源或技能,而无需实际出资,往往由资金提供方以赠与股权的方式进行。因此,对于资金方而言,可考虑设立该等人员禁止转让出资的期限、股权回购条件及定价等方面内容,避免股权落空。

5、建立保密体系

对于前述特殊资源或技能的人,往往掌握了公司的核心人力资源、技术资源、商业秘密等重要信息,因此,有必要与其签署《保密协议》,确定保密范围、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同时在公司内部制定和实施完整的保密体系,加上严格的法律约束,降低风险发生几率。

上海如一转让网服务有限公司是上海老字号工商登记代理注册机构,十多年专业代理注册上海公司,提供注册上海公司、外资公司注册、内资企业注册、 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注册香港公司、注册食品公司、上海注册公司代理、个体工商户注册及上海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累计代理注册各类公司企业5万余家。提 供的上海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规范透明,同时保障个人信息不会被泄露,全力响应国家号召,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程服务,特殊行业出照快,免费提供注册地 址。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在线客服,我们会尽最大努力问您解答。

以上就是如一转让网关于 [注册上海公司能否选择人力资源/商业秘密出资] 的介绍。
想要获得更多需求和帮助请直接 【在线咨询】或是添加微信号【19008205409】 我们客服顾问免费为你解决各种公司及财税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复制

服务监督

全程监督有保障

安全保障

SSL/TDE数据加密

售后无忧

不满意随时退款

专家解答

平均4年行业经验

百科资讯

财税知识

企业百科

友情链接

微信客服

服务热线:(9:00-18:00)

19008205409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