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取名莫任性,这些禁区不能碰

 商标注册申请取名莫任性,这些禁区不能碰,商标的作用是标识于商品或服务之上,进而方便消费者分辨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提供者,因此商标需要具备显著性,需要便于识别和记忆,如此商标方能称之为优质商标。申请人再给商标取名时,有些禁区切不可触碰,否则商标将不予注册,没有价值。

一、避开“国”字号商标

含有“国”字的商标,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该商品和国家声誉存在联系,质量要显著高于同行业中其它商标所标识的商品;因此有些申请人在给商标取名时,倾向于和“国”字号商标沾边。

殊不知,“国”字号商标容易构成夸大宣传,具有欺骗性,或者会产生其它不良影响;因此商标局在审查“国”字号商标申请时,历来都是采用极为严格的审查标准。商标局甚至专门出台了《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文件,要求审查员从严审查“国”字号商标注册申请,如“国酒茅台”商标一直没有得到核准注册。

二、商标名字莫低俗

有些商标注册申请人认为商标的曝光度越高,能吸引公众眼球,该商标价值相对就会更高;因此申请人在给商标取名时,会采用“潘金莲”、“MLGB”、“草泥马”等低俗、格调甚低的名字。

商标法》明确规定有损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是容易产生其它不良影响的商标不得核准为注册商标。无疑“MLGB”、“草泥马”等词汇属于就属于《商标法》规定禁止使用的商标词汇,若申请人采用此类词汇商进行标注册申请,其注册商标申请定会遭到驳回,不予注册,如商标局明确宣告第25类注册商标“MLGB”无效。

三、商标名字勿攀附“名人”

时常有申请者采用所谓“名人”名字来为商标取名,如有人将“屠呦呦”、“宁泽涛”等知名公众人物姓名申请为注册商标,希望攀附利用名人效应,进而提高商标价值。

申请人将公众人物姓名作为商标注册申请,此举不仅构成侵犯他人的姓名权,容易损害公众人物名誉,也容易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因此商标局对于攀附名人的注册商标申请审查颇为严苛,极少予以通过。2021年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不能注册为商标”。总而言之,申请人在给商标取名时切莫任性,不要藐视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商标注册申请定遭驳回,不予注册。

公司注册

以上就是如一转让网关于 [商标注册申请取名莫任性,这些禁区不能碰] 的介绍。
想要获得更多需求和帮助请直接 【在线咨询】或是添加微信号【19008205409】 我们客服顾问免费为你解决各种公司及财税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复制

服务监督

全程监督有保障

安全保障

SSL/TDE数据加密

售后无忧

不满意随时退款

专家解答

平均4年行业经验

百科资讯

财税知识

企业百科

友情链接

微信客服

服务热线:(9:00-18:00)

19008205409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