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支持电影行业发展,5月13日,财政部、国家电影局联合发布《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湖北省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公告》指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免征条件,但缴费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缴费的,可抵减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或予以退还。


以上就是如一转让网关于 [财政部: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的介绍。
想要获得更多需求和帮助请直接 【在线咨询】或是添加微信号【19008205409】 我们客服顾问免费为你解决各种公司及财税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复制

服务监督

全程监督有保障

安全保障

SSL/TDE数据加密

售后无忧

不满意随时退款

专家解答

平均4年行业经验

百科资讯

财税知识

企业百科

友情链接

微信客服

服务热线:(9:00-18:00)

19008205409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