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出台《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国家一直都在推出新的工商登记政策或者税收政策,为了让我国众多的中小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和谋求更多的收益,为了减少中小型企业的负担。国家税务局出台“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现就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21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1年10月至2021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1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21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四、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想要了解更多的税务资讯,可以关注如一转让网的官网哦,我们将每天为您推出新的资讯,让你了解更多的税务消息!


以上就是如一转让网关于 [税务总局出台《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的介绍。
想要获得更多需求和帮助请直接 【在线咨询】或是添加微信号【19008205409】 我们客服顾问免费为你解决各种公司及财税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复制

服务监督

全程监督有保障

安全保障

SSL/TDE数据加密

售后无忧

不满意随时退款

专家解答

平均4年行业经验

百科资讯

财税知识

企业百科

友情链接

微信客服

服务热线:(9:00-18:00)

19008205409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