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案件指的是什么?

最近赖中政咨询商标注册的客户都问到了同一个问题:商标案例是指什么?他又哪有几种形式?对于这些问题,很多人都是一头雾水。其实,商标案件可能更多指的是商标侵权案件、商标使用纠纷等,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有关商标案件的种类!

商标案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商标驳回复审

个人或者公司在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商标在实质审查时候,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申请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进行检查、检索、对比和分析、研究,不通过的时候将对商标进行驳回申请。此时申请人需要通过驳回复审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的理由及证据,争取商标通过的机会。

二、异议申请

可以通过对全行业的商标注册正在申请的情况进行查询或监控,如有发现他人对已在先使用或者注册的商标构成潜在威胁或者侵权的,整理相关材料证据,对他人商标进行提异议申请,商标局受理后,将会对这些商标进行处理,进而达到保护自己商标或者品牌的目的。

三、异议答辩

商标异议答辩即对他人对自己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进行的处理,在收到异议材料后,需要进行材料和相关证据收集,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人进行分析评估,提交材料进行异议答辩,材料中尽可能从各个角度区别与他人提出的异议原因。

四、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当他人已经注册商标对自己已经使用的品牌或者已注册商标构成侵权时,可以整理材料对以注册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使商标无效,这个和异议申请有点类似,但是对象不一样,异议申请主要针对正在申请的商标,无效宣告则对已注册的商标进行的处理。比如近期比较有名的网红博主“敬汉卿”被其他公司抢注就可以通过无效宣告的方式使得他人抢注的商标无效。

通常在提出无效宣告申请成功后,如提出方还未进行商标注册则如一转让网知识产权建议尽快进行注册,已达到保护品牌的目的。

五、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答辩

无效宣告答辩为正在注册的商标被他人提商标无效后,被宣告方需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答辩材料,成功后可继续使用该商标的过程。

六、撤销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

撤销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主动的对他人商标提出撤三申请,一种是当被他人对自己的商标提出撤三申请时提供使用证据进行的处理。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对他人商标提出撤三):对注册已经满3年及以上的商标,但是未使用过的商标,可以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使得这个商标无效。此操作配合商标注册,成功注册后可以获得该商标的使用权。

2、撤三提供使用证据(被他人提出撤三):当商标被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时,被撤销的商标持有人需要向商标局提供使用证据,成功后可以有效确保商标有效性。

大家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就是这些基本内容!商标注册成功后是没有注册商标时候可能会涉及的商标案件类型,每种案件类型不同,时效性不同,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同,如果有商标案件的需要时建议通过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处理。如一转让网7年专业从事工商财务、知识产权,我们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团队,一站式服务,大品牌、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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