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注册执照变更

从事护理工作的特殊职业者,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才能上岗。当发生工作变动时,必须即时变更注册项目。护士资格证变更注册应向所在从事护理工作的医疗机构申报变更注册,由所在医疗机构逐级上报审核办理。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下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变更流程。

一、护士执照变更前期准备及申请材料:

1、变更申请表,一式2份; 

2、申请人的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原医疗机构护理部在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上的签字、护理部的盖章、医院公章,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相关材料(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聘任证明,加盖医院公章,要求说明现从事岗位);注: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定要先在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签字、盖章,然后再去原工作医疗卫生机构签字、护理部盖章

4、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仅需省(区)外护士变更到我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人提交)

二、护士执照变更流程 

1、跨省(区)变更 

省区内护士变更到外省(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人需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最后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

省(区)外护士变更到省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人需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逐级向拟执业地卫计委提供注册材料,拟执业地卫计委主管部门对审核合格者,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上予以确认,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后,最后上报当地省卫计委主管部门。 

2、省(区)内变更 

在省(区)内医疗机构之间变更的,申请人须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执业机构和拟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后,逐级向拟执业地所在市卫计委提供注册材料,拟执业地所在市卫计委对审核合格者,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上予以确认,签署审批意见,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后,最后上报当地省卫计委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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