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相关政策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相关政策,如一转让网小专家以问答形式来简述。

1、问:创业投资企业有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所称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规定:
推荐阅读《税收筹划,广州记账报税必学必看三》


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8号)规定: 
一、税收试点政策
       (一)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问:天使投资个人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税收试点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8号)的规定:
二、相关政策条件
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试点政策的天使投资个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雇员或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下同),且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不存在劳务派遣等关系;
      2.投资后2年内,本人及其亲属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3.享受税收试点政策的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其注册地须位于本通知规定的试点地区。”


       广州如一转让网提供0元公益注册公司,其他只需缴纳基本的工本费。如一转让网致力于记账报税、广州注册公司及工商变更等。有着经验丰富的财税团队,为客户提供公司股权变更、公司法人变更、公司监事人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进出口权办理、公司进出口退税等一系列优质的服务,深受广大客户的喜爱。欢迎咨询:18180733284。


以上就是如一转让网关于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相关政策] 的介绍。
想要获得更多需求和帮助请直接 【在线咨询】或是添加微信号【19008205409】 我们客服顾问免费为你解决各种公司及财税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复制

服务监督

全程监督有保障

安全保障

SSL/TDE数据加密

售后无忧

不满意随时退款

专家解答

平均4年行业经验

百科资讯

财税知识

企业百科

友情链接

微信客服

服务热线:(9:00-18:00)

19008205409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