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类公司不经营的,可能按非法集资处置,遭到联合惩戒!

4月25日,国家工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4个部门,召开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会议。是的,这次会议的主要和金融、投资类的公司有关,工商总局表示,为防范非法集资,要从根治理,从企业注册登记环节抓起。下面就和如一转让网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

近年来,非法集资假意迎合民众对于个人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犯罪手法越来越多样多,手法不断升级,从过去的农林矿开发、原始股发行到现在包装成各种投资理财、财富理财、互联网金融理财、股权理财等各色理财产品,并且承诺风险低、回报高,而且还有担保,很多人上当受骗,涉案金额超过亿元的案件明显增加。

针对非法集资通过投资公司进行犯罪互动的问题,工商总局表示,想要杜绝犯罪分子通过金融投资公司进行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那么,就要从工商注册登记开始就要抓起,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对于严重失信的公司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而且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以及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因此,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如果不从事金融活动的,就不要用这些字眼了。

不是金融机构或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的选择上原则上不要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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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成立的,将会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凡是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有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含已设立企业),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会将相关企业的信息与金融管理部门共享,对相关企业保持关注,重点监管。

从去年开始,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就要求对于长期停业没有经营的僵尸企业,在年报之前,该清理的清理,该注销的注销,需要补税转正常的转正常...

而在昨天,联合会议也把这一事项列入重点讨论,结合2015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一件》,规定:

1、因非法集资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纳入联合惩戒范畴,限制其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2、对于经营范围中有“投资”和“投资管理”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对这类企业的排查,发现确实有在经营的,那就看看有没有涉及“非法集资”,如果有,那么,吊销执照,进行联合惩戒,限制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补贴资格优惠政策,同时还会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等,而且对于高档消费也有限制,旅游度假等,涵盖个人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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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金融投资类公司被限制注册这一年以来,这类公司的转让价格也非常高了。所以,现在手上有这类公司的老板们就要进行取舍了,到底是死死抓住呢,还是准备搏一搏,想要更高的价格。如一转让网在这里给个提醒,趁现在金融管理部门和工商局没有查到,该出手就出手了,给那些真正有需求的创业者。不然,不论是被定义为“非法集资”还是“僵尸企业”,都逃不过吊销执照的命运,到时候影响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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