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机构代码各办证点受理范围的通告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质检标函【2015】538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10月1日起,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现对组织机构代码各办证点受理范围通告如下:

1、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办证点:受理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会、民办非企业组织等非企业类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业务;受理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领照业务。

2、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办证点:受理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会、民办非企业组织等非企业类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业务;受理全市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领照业务。

3、各区市场监管局或行政服务大厅办证点:受理全市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领照业务;受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领照业务。

各办证点地址

1、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办证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

2、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办证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3002号无线电管理大厦10楼

3、罗湖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点: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2126号碧波市场3楼

4、福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工商物价大厦3楼

5、南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点: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工商物价大厦1楼

6、盐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点: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1013号红盾大厦

7、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办证点:深圳市宝安区23区海关大厦9楼

8、龙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办证点: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社区国鸿大厦龙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9、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办证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

10、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办证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塘明路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11、坪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办证点: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中路启兴大厦2楼坪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12、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办证点:深圳市大鹏镇中山路10号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13、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办证点: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一楼

特此公告。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深圳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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