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公司设立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股份合作公司设立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原件1份);
3.全体股东(股东代表)签署的章程(原件1份);
4.股东(股东代表)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开业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各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银行询证函(原件1份)(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原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注:可由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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