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司控股股权股权」 公司控股权转让可以间接的实现资产转让吗?

转让公司控股股权股权: 公司控股权转让可以间接的实现资产转让吗?

苏州张建党解答:你好,公司财产实际为全体股东拥有,大股东由于股权比例大掌握了公司管理权和话语权,实际间接实现公司资产拥有;但名义公司资产属于公司,公司章程会对公司资产怎样处置应有一定的程序,如召开股东会需要全部或2/3股东同意等,股...

其他答案:可以这样理解。这在房地产项目转让中表现的十分明显。比如某一房地产公司欲转让项目资产,只需到工商局办理公司股东变更、章程变更、法人代表变更等手续即可,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不能视为发生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因为公司的民事活动主体资格没有变化,不影响它在法律上享有的独立人格地位。但土地使用权实际上已经转移(股东与股东间),却又无需缴交转让金、契税等税费。企业收购有两种形式,一是股权并购;一是资产收购,两种并购各有优缺点。1、股权并购,系指并购方通过协议购买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认购目标企业增资方式,成为目标企业股东,进而达到参与、控制目标企业的目的。2、资产并购,系指并购方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资产方式,运营该资产,并不以成为目标企业股东为目的。3、股权并购避税效果明显。企业股权并购不需要缴纳不动产涉及的营业税、动产和存货涉及的增值税,契税是规定安置30%以上员工的减半征收,安置100%的免契税。如果是收购资产,则这些税费都无法减免。4、股权转让缺点也不容忽视。主要是债务风险不易控制,股权收购仅涉及目标公司股东层面的变更,而其债权债务并没有发生变化,如果有未经披露的负债和或有负债,可能会在受让方陷入财务黑洞,造成极大的损害。

其他答案:你好,一般不可无故资产转让原因如下:1.公司财产实际为全体股东拥有,大股东由于股权比例大掌握了公司管理权和话语权,实际间接实现公司资产拥有;2.但名义公司资产属于公司,公司章程会对公司资产怎样处置应有一定的程序,如召开股东会需要全部或2/3股东同意等。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在申报期发生股权转让,不符合股权清晰的要求所以,股东一般不可无故资产转让

其他答案: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对公司的所有权的变更,也就是对公司资产的所有权的变更。如果是公司100%的股权转让则是对公司资产的所有权的转让,但如果是公司一部分股权的转让则是对公司资产的部分所有权的变更。这种情况下,公司资产只能以公司为主体的商业经营范围进行商业活动,并不能达到对公司的经营范围的商业活动进行随意变更的目的。有种简单的办法可以进行资产转让,将公司下属经营一个商业活动方面的单位分拆出公司,单独成立子公司。并将此公司100%股权转让,那这一部分资产则实现资产转让以实现变现与资产转让的目的。望采纳——四川张俊铭

其他答案:公司本身的资产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变更,公司股权转让转变的是股权的所有人,公司的资产的性质不会发生变化。但是因为公司的控股权已经发生了变化,那么控股股东已经通过对公司的控股控制力对公司资产的掌控。实现了间接持有公司资产的目的。

转让公司控股股权股权: 转让公司股权(股权转让)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具体不知道您说的是哪一方面,具体如下:一、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展开全部

其他答案:转让时需要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1、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由法定的一定人数股东组成,转让的一般程序是:股东向董事会提出转让申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经法定人数股东同意后方可转让。2、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基于彼此的信赖而建立起来的,兼有资合与人合的特点,为了维持公司股东彼此信赖的需要,为了维护公司内部的稳定性,保持股东间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首先考虑在公司现有的股东间进行。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3、如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受让权。因此,如果股东想将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得到其他股东书面声明其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此之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才能进行转让股权的谈判,签定《股权转让合同》。4、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环节,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内容建议由律师或专业人员起草。5、股权转让应向工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应注意回避一人股东公司的存在,我国《公司法》除了允许国有独资公司、外商独资公司存在外,并没有赋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合法地位。另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在公司中因居于特殊地位,他们的出资转让从保障全体股东利益,保障公司稳定的角度应要求更为严格一些。股东由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继承、遗赠而发生的出资转让问题。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原股东的财产而发生的出资转让问题也应在股权转让上得到重视。另隐名股东问题应当注意,遇到争议与纠纷时,其维权成本较大,风险也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资本分成均等的股份并由股票的形式表现出来。股票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表现为股票的转让。为了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使股票交易市场走向有序化,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中,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则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权利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这就意味着股票的转让必须经过证券经纪商,而不得在交易双方之间直接进行。《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经理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此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必须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程序和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主要包括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及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我国法律对其做了更严格的规定,其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商独自经营的产业,股权转让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因股权转让而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的,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又如,需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产业,股权转让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或者非中国国有企业占控股或主导地位。再如,除非外方投资者向中国投资者转让全部股权,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应尽量详尽。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转让股权的分额及其价格;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受让方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协议的生效与终止;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法定手续才能正式成立。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因股权转让而变更股权的,应向审批报送下列文件: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企业原合同、章程极其修改协议;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定的并经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企业原合同、章程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因转让股权涉及到转让方、受让方及原股东权益保护,也涉及到公司本身和第三人的利益。

转让公司控股股权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应该如何转让?

股东股权转让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转让股权,实质是处分其所有的股...展开全部

其他答案:有限公司转让股权流程大致如下:1、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公司新的章程”、“公司变更申请书”、“股权转让协议书”、“新的股东身份证明”等文件;2、委托代理人到工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到税务局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4、如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应先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登记。

其他答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之前应征询其他股东的意见,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答案:合同约定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股东转让出资后,未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在依法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之前,股权的转让均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之效力。如善意第三人因此受到经济损失,有权向过错方追索赔偿。从行为的法律性质上讲,股权转让是在当事人之间依双方约定的合同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依股权变更之事实作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手续,虽为公司之法定义务,但其性质主要为公司内部的管理行为,与股权转让是否在当事人之间生效没有必然关系。

转让公司控股股权股权: 公司为什么会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是利好还是利空?

公司转让股权,存在很多种可能,市场反应也不尽相同。公司有计划的转让股权可以改善财务结构,提升现股东每股权益,那么可能构成利好。公司经营出现问题,重要股东减资,转嫁投资风险,那么可能构成利空。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

其他答案:看到不少朋友对这一规则的出台和它对流通股市场的影响还存在模糊的认识,我来简单谈一下个人的看法,我为什么认为新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规则对流通股市场是利空。 我国的非流通股市场过去的流通受到国家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股权转让十分困难。按照规定,超过总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清算中心才给过户,不足5%的原则上无法过户(交易所公关之后的地下通道不计),除此之外,要想过户只有走司法途径,需要至少两个月的时间和5%的费用。虽然也有一些私下的协议转让但不过户的办法,也有所谓二级半市场的存在,但总体上风险很高,信用存在问题。这就使得非流通股股东除了第一大股东之外,基本都是处于极其弱势的地位,无法流通,没有话语权。这也变相增加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容易程度。可以说,除了控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余非流通股东基本处于套牢地位,除了少数公司的分红,基本没有任何回报,还要为大股东变相掏空上市公司而提心吊胆。 现在呢,新规定明确了非流通股东转让的合理合法和正确渠道。首先,对第一大股东而言,他控制上市公司将不再轻松,因为其它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随时转让,也潜在恶意收购争夺控制权的可能;其次,对其它非流通股东而言,他随时可以变现,这也增加了他用脚投票的话语权;对潜在的投资者,法人股无疑是大大优于流通股的投资品种,既然自由交易,不存在退出壁垒,投资将大大放心;但对流通股股东呢?同样的分红和表决权,相差几倍的价格和成本,投资回报不可同日而语,是自己所持股份的变相贬值。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个投资者持有三十万元先进想要投资海虹控股,他会如何选择呢?以2003年分红为例,他可以购买约25000股流通股,年底分红的回报是1.5%。而如果他购买法人股,则可以按净资产的价格购买约170000股法人股,年底分红回报10%。两者都可以从股价的波动中获利。别忘了,国家刚刚政策鼓励上市公司为投资者分红,这样一来法人股无疑比流通股更有投资价值了。但对普通流通股股民呢?这个股市本来就是零和游戏,结果不言自明。 再者,不要以为非流通股的转让只是从地下转到了地上,只是合法化而已。其实,这一规定催生了一个更为庞大的非流通股转让市场。这一市场将让交易所受益良多,更将成为证券公司新的重要业务和盈利增长点。因为证券公司可以代办股权转让,它完全可以不受转让后一月内不得再转让的规定,形成非流通股股权转让的柜台交易市场。每天的转让指导价格很快便会影响市场,除了没有每天的连续上网交易,我看不出它比流通股差在哪里。尤其是在两者的价格存在数倍的巨大差异的基础上。 可以这么说,新的非流通股市场的诞生和必然的大发展将逐渐迫使流通股市场的股价和它接轨,最终在以净资产为主要基准的法人股价格和以想像空间为基准的流通股价格之间达成平衡。就算取中间点,流通股市场要跌多少? 更不要说,这一规则的出台将为全流通方案的出台扫清障碍,将所谓非流通股股东补贴流通股股东的幻想击得粉碎。将来的全流通方案将不会给现有流通股股东任何补偿,不然现有已流通的非流通股的利益如何计算? 最后,一个非流通股市场的出现将使场内有限的资金进一步流出,去进入非流通股市场,在获取同样分红情况下,以若干分之一的成本获得同样的权利和更大的股价上涨空间,这对流通股市场无疑是釜底抽薪。守在流通股市场的将只有基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等。庄股更将逐步退出淡化,因为法人股无疑是比流通股更容易控制和炒做的,没有涨跌幅限制,没有信息披露的过多掣肘,对非流通股的爆炒几乎是不需怀疑的。 上述规定其实在今年5月份就曾摆在笔者的案头,只是笔者没有想到证监会会在这种时候将它抛出。在1300点攻防的关键时刻,抛出这一规定,是想要利空出尽呢,还是准备牺牲股市的短期利益彻底解决多年积累的各种问题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其他答案:利好

转让公司控股股权股权:怎么转让公司股权?

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股东转让出资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1.股东会讨论表决。

2.资产评估,股东转让的出资如果是国有股部分或因公司购并使国有股发生转让,那么对这部分国有股资产在转让前要委托资产评估部门进行资产评估。

3.签订转让协议。

4.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要经过中外股东的上级政府部门审批;并报送。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给受让人发新的出资证明书;并记载于股东名册。

6.召开股东会议,表决修改公司章程;根据股东的提议,必要时变更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7.工商登记注册。

8.转让出资公告,这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程序;但是对较大规模的公司来说,股东转让出资后进行公告,增加公司管理层的透明度。

转让公司控股股权股权: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转让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③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3、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股权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转让公司控股股权股权:我要转让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进行股权转让按以下几点进行:

1、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由法定的一定人数股东组成,转让的一般程序是:股东向董事会提出转让申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经法定人数股东同意后方可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基于彼此的信赖而建立起来的,兼有资合与人合的特点,为了维持公司股东彼此信赖的需要,为了维护公司内部的稳定性,保持股东间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首先考虑在公司现有的股东间进行。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3、如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受让权。因此,如果股东想将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得到其他股东书面声明其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此之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才能进行转让股权的谈判,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4、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中较重要的环节,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内容建议由律师或专业人员起草。

5、股权转让应向工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应注意回避一人股东公司的存在,我国《公司法》除了允许国有独资公司、外商独资公司存在外,并没有赋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合法地位。另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在公司中因居于特殊地位,他们的出资转让从保障全体股东利益,保障公司稳定的角度应要求更为严格一些。股东由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继承、遗赠而发生的出资转让问题。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原股东的财产而发生的出资转让问题也应在股权转让上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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