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好?

翻开你的朋友圈,你会发现好多人都怀着一腔热血,跑去开公司了,结果却发现开公司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今天我们就从开公司的第一步来讲解开公司这件事,后续,会继续为大家奉上更多的创业必要流程。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后两种都叫股份有限公司,但有本质上的区别。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通常情况下,会建议创业公司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这样在法人治理的结构设计上可灵活,简单,直接。公司规模较小时,可以采取执行董事的形式,治理的成本可降低。下面我们就具体来分析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优劣点,具体选择哪种,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劣点


优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运营成本低,机构设置少,比较适合企业的初步发展阶段;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向非股东转让需决策程序,公司法第71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缺点主要是: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需其他股东同意,股权转让不自由

(2)改制时需要进行审计、评估等,产生一定的时间和资金成本;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优劣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经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有以下优点:

(1)股份转让自由,公司股东向他人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股权操作上更为自由;

(2)完全规避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净资产出资问题,同时也节省了相关成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如下:


(1)机构设置复杂,至少需要5名董事,3名监事(公司法108、117条),董事会、监事会一年需开会2次,股东大会至少一年一次,相关的会议成本比有限公司要高,此外,较多的董事和监事席位需要安置。此外有一些特别规定,例如公司成立一年内股份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股份转让有限制等(公司法141条);

(2)股份转让自由,公司股东向他人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如公司经营不顺或团队出现不稳定,可能导致第三方的进入。

总的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是我国公司法主要确定的两种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人合,强调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共同利益;股份公司的主要特征是资合,强调的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前者在制度设计上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后者主要针对较大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必须要求股份可以自由转让的公司。一般来说,大多数公司在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时,都会选择有限责任公司,但是选择哪一种形式还是要根据创业者个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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