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香港签署的第五份避免双重课税议定书生效!

1.香港在内地的第五议定书;2.2的成就。BEPS行动;3.促进两地人员往来的优惠待遇。 1.香港在内地的第五议定书。 《安排》第五议定书于今年7月签署,在《安排》中增加了关于教师和研究人员的新规定,为在对方工作的香港和内地的合格教师和研究人员提供税务减免,并增加了防止滥用税务条约的措施,以确保《安排》符合最新的国际税务标准。

该议定书在双方完成相关批准程序后于2019年12月6日生效。该议定书适用于2020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在香港的收入。

(来源:香港税务局)

《安排》第五号议定书的主要修正案可归纳为两个方面:

(一)是内地和香港响应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要求,积极参与国际反避税的最新成果;

(2)将发展两地经济关系列为CEPA的宗旨,增加特殊优惠待遇,促进两地人员往来、科技、教育、经济交流合作,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2.2的结果。BEPS行动已经登陆。 1.一般反避税-更新主要目的测试条款。

BEPS第六个行动计划要求参与者在税务条约中纳入主要目的检验条款或类似条款。主要目的检验条款是通过“目的检验”的方式在税收条约中作出反避税规定:为主要目的或获取税收利益的主要目的之一而人为设计的交易或安排,不能享受协定项下的优惠待遇。第五号议定书更新了《安排》中的主要目的检验条款(第24条),并回应了BEPS的第六个行动计划。

《第五号议定书》为《安排》增加了一个独立的主要目的检验条款,将反避税的范围扩大到《安排》下的所有类型的收入。

2.针对特定事项的反避税“补丁”。

除了增加主要目的检验条款外,第五号议定书还修订了《安排》的现有条款,以处理一些常见的避税行为。

(1)扩大机构型常设机构的认可范围。

第五号议定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或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经常发挥主要作用(企业对公约订立的相关合同不作实质性修改)”,防止企业通过佣金代理等类似安排人为规避常设机构的认可。

此外,第五号议定书修订了《安排》第5条第6款,并收紧了判断代理人独立性的标准。如果代理人专门为一个或多个关系密切的企业从事活动,将失去独立性,应被认定为受委托企业的常设机构。此外,《安排》增加了第五条第八款,细化了“密切相关”的认定标准,界定了“密切相关”的“危险港口”。基于上述规定,香港公司通过内地特定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在内地从事各种商业活动时,有必要更加关注和应对常设机构的潜在风险。

(2)扩大不动产相关权益的认定范围。

根据《安排》第13条第4款,转让财产主要由直接或间接位于一方的不动产组成的公司的股份所得,可以在该方征税。

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第五议定书》将不动产相关权益的范围扩大至“类似于股份的权益(如合伙或信托中的权益)”,这使得纳税人难以通过非法人组织持有不动产,以避免适用这一税收规定。

3.促进两地人员往来优惠。 第五议定书强调,内地与香港签署一系列避免双重征税文件的目的包括“进一步发展双方的经济关系”。这符合大湾区全方位融合互通的国家战略,也为CEPA的适用、解释乃至未来修订奠定了基础。

此外,《第五号议定书》在《安排》中增加了“第18条(附件)教师和研究人员”,对一方教师和研究人员在另一方工作获得的符合条件的收入给予减税和免税。

截至目前,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已签署110项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安排或协定,或多或少规定了“就业收入”条款的一些例外,但首次将教师和研究人员的收入纳入“就业收入”条款的例外。

CEPA增加“第十八条(附后)教师和研究人员”,印证了两地对“进一步发展双方经济关系”的重视,也是中国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新举措。

以上就是如一转让网关于 [与香港签署的第五份避免双重课税议定书生效!] 的介绍。
想要获得更多需求和帮助请直接 【在线咨询】或是添加微信号【19008205409】 我们客服顾问免费为你解决各种公司及财税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复制

服务监督

全程监督有保障

安全保障

SSL/TDE数据加密

售后无忧

不满意随时退款

专家解答

平均4年行业经验

百科资讯

财税知识

企业百科

友情链接

微信客服

服务热线:(9:00-18:00)

19008205409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