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虚假资金注册认定标准-看让

虚假资金注册认定标准

1、从主体上区分

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只能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单位,即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董事会及成员等,非以上主体不构成犯罪。

2、从主观方面上区分。

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行为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过失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在申报过程中,因工作上的失误或验资机构的验资证明文件存在重大失误而造成公司的虚假设立,而这些证明文件又非申请者有意提供的,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3、从对象上区分。

构成本罪,必须针对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即必须是虚报注册资本。否则不构成犯罪。


4、从手段上区分。

行为人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是通过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欺诈手段来实现的,而这些欺骗手段均指向注册资本。因此,如果行为人并未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骗手段而为的,就不构成犯罪。


通过上文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按照现在的公司法金融体系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看让与所有创业者共勉。创业不易,创业九死一生。尽管看让已经获得了两轮千万级的投资(感谢长石资本、英诺基金),我们依然感觉创业资源极度有限,我们非常感谢为我们提供补贴和办公室的相关政府单位和园区,每一个资助和扶持,对我们的发展都非常重要。我们希望能够为更多的创业者,争取到更有利一点的政策。


以上就是如一转让网关于 [成都虚假资金注册认定标准-看让] 的介绍。
想要获得更多需求和帮助请直接 【在线咨询】或是添加微信号【19008205409】 我们客服顾问免费为你解决各种公司及财税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复制

服务监督

全程监督有保障

安全保障

SSL/TDE数据加密

售后无忧

不满意随时退款

专家解答

平均4年行业经验

百科资讯

财税知识

企业百科

友情链接

微信客服

服务热线:(9:00-18:00)

19008205409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