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条件 别等被罚后悔

药品安全问题已经逐渐成为了现代社会人们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正因如此,人们在购买药品的时候也会格外关注销售药品的企业是否可靠,尤其是在网络上,为了获得消费者的信任,有销售药品业务的企业就都需要申请一个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主要用于向互联网用户提供有偿或无偿的药品信息服务,获得资质后才能运营。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也不仅仅是为了让消费者更信任企业。要知道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互联网资质几乎是所有互联网企业都需要的,如果企业没有相应资质,一经发现,处罚可是非常严重的。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这一资质虽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需要,但如果企业运营的业务有所涉及,就必须得申请,否则不但消费者不信任企业,相关部门也会对企业进行查处,不但关停网站还可能面临罚款,到时候企业的形象可就一落千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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