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代开增值税发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办理材料
1.首次办理房屋租赁业务的纳税人需提交: (1)《个人房屋租赁信息采集表》;
(2)承租方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需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不需要提供该项资料);
(3)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4)《代开增值税发票申请表》 2.已采集房屋信息进行后续申报的纳税人需提供:已在微信税务局上申报、缴税的纳税人,办理领取发票业务需提供: (1)《代开增值税发票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3.转租代开发票纳税人在上述情况需增加可抵扣的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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