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新政过渡期如何开具发票、及抵扣?
但是,这种情况需要去税务局大厅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涉及比对无法通过的情况。 5、2018年5月1日前已开具17%11%的发票,在5月1日后发生开票有误、冲红重开、销货退回、作废重开的情况,按什么税率开具? 专家解答:在2018年5月1日后发生上述情况,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适用的税率开具发票,即对于2018年5月1日前发生的业务,应按照17%/11%税率开具发票。 供应商收到退回发票后,在开票系统申请红字通知单并开具红字发票,金额-100,税额-17,同时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金额100,税率17%,税额17。 6、2018年4月30日前发生的业务,5月1日之后怎么开票? 专家解答:2018年4月30日以前已申报确认销售(纳税义务发生)尚未开票的,仍按17%/11%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余按16%/10%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后续有新公告文件,以新文件为准。 7、购买方可让供应商提前开票,销售方不可拖延开票 同样的含税价格,取得17%的专票会比16%划算,如果你足够强势,可以让销售方提前给你开票。但相反,销售方再强势,也不能不按纳税义务时间开票,别想着现在的票都拖到5月1日后开具再申报,一切都得严格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来。 所以,购销双方应该协商好,互利共赢,平稳过渡,尤其双方会计必须参与其中,业务端的价格谈判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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