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注册公司地址规定要求

成都注册公司地址规定要求

现在注册公司必须要有注册地址,一般是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自己提供租赁地址或者购买的商业房产,第二种就是虚拟注册地址,这种地址一般代办公司都可以提供。(虚拟地址只能作为工商注册地址但是不可以作为办公地址,地址在工商局是有备案的,属于正规合法的地址)

下面我们就说说自己租赁地址所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

公司注册地址如果是商用房(如写字楼),只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及发票就行了;如果是民用房,除了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要当地所属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盖章证明才行。

如公司注册地址是以下情况,所需取得使用证明文件如下:

(1)自建房作为注册地址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注册地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注册地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管理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产作为注册地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产作为注册地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注册地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注册地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注册地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名下的房屋作为注册地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8)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注册地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9)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注册地址从事经营的证明。

(10)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按照成都市《关于加强全市报刊零售亭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市政管委出具注册地址证明。

(11)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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