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家商标案一审认定商标侵权

  联安公司享有第10054096号“MIKA米家”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在第9类网络通讯设备、摄像机、录像机等商品上。因认为小米通讯公司、小米科技公司将“米家”商标使用在小白摄像机、行车记录仪等商品上,并在京东等渠道销售,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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