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别报告本地申报可延期!你明白这些问题吗?

1.什么是香港国别报告?2.延期后的最后期限是什么时候?3.谁可以申请延期?4.如何申请延期?5.如果集团的最终母公司位于Mainland China?6.Mainland China与香港双边交流安排的谈判进展如何?7.如果本集团的最终母公司在一个共同的群岛注册。 1.香港的国家报告是什么? 国别报告公告解释本集团计划如何遵守香港国别报告要求的相关规定,并旨在提供有关最终控股公司、代理母公司及本集团内所有香港实体的相关信息。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编制/提交国家报告的要求只适用于上一财政年度集团总收入达到68亿港元(约7.5亿欧元)或以上的跨国公司,以下简称“申报集团”。需要向集团报告的香港实体有不同的报告责任。

2.延期的最后期限是什么时候? 合资格的香港报告实体的2018年年度国别报告的香港本地报告截止日期将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对于财政年度于2018年12月31日结束的集团,其在香港的第一份国别报告的本地提交日期最初为2019年12月31日(即集团财政年度结束后的12个月内)。

3.谁能推迟? (1)香港的报告实体并非本集团的最终母公司,本集团于香港的首份国别报告的适用财政年度于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3月31日止。

(2)如果集团会计年度的结束日期落在上述范围内,但香港的报告实体是集团的最终母实体或代理最终母实体,其报告截止日期仍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2个月内(例如,如果香港最终母实体的会计年度于2018年12月31日结束,其报告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3)对于财政年度在2019年3月31日之后结束的集团,在香港本地报告国别报告的截止日期仍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12个月内。

4.如何申请延期? 符合条件的香港报告实体无需申请延期。

如果其2018年国家报告在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通过CbC报告门户提交,香港税务局将认为该声明符合要求。

5.如果集团的最终母公司位于Mainland China。 如果集团的最终母公司在Mainland China注册,香港子公司是否需要在香港申报国别报告?

2006年8月21日,中国内地与香港签署了最新版的《避免双重征税全面协定》(“CDTA协定”),该协定允许自动交换信息(“AEOI协定”),但不允许自动交换国家报告信息。

因此,在尚未签署双边交易所安排的前提下,理论上母公司最终在mainland China注册的集团香港子公司需要在香港进行国别报告。

6.内地与香港双边交流安排的谈判进展。 就Mainland China和香港而言,双边交流安排预计不会在提交2018年国家报告的原定截止日期(即2019年12月31日)之前签署。不过,双方仍在就双边交流安排进行深入讨论。

7.如果集团的最终母公司实体在共同的群岛管辖区注册。 如果本集团的最终母公司在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或百慕大注册,是否需要在香港提交2018年国家报告?

截至目前,香港与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百慕达之间并无CDTA或税务信息交换协议(“TIEA”)。

因此,本集团只需在最终母公司注册地的税务管辖区内报告国家报告,并无义务在香港本地报告国家报告。但是,如果最终母公司实体也是香港的税务居民,集团需要在最终母公司实体注册的税务管辖区和香港报告国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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