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怎么收?盘点一下三大个人所得税问题!

自古至今,对于税的问题从来都没有消失过。早前的商税、盐税等等。到如今国内外大大小小十数种税收种类。那么今天我们如一转让网来为您介绍一下个人所得税怎么收,顺便来看看这三大个人所得税问题!欢迎阅读!
个人所得税是指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个人缴纳的一种税。由此可知个人所得税会涉及到生活中的很多方面,不仅涉及企业老板,其他自然人(个人)也同样会涉及到,每个人都需要严谨对待。它的作用是有助于纳税人实现利益最大化,维护自身利益。纳税义务人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前提下,提出多个方案,通过比对选择税负最少且对自己有利的方案。生活中哪些情况会涉及到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1、所得薪金
 
A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B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C扣除标准
 
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2、所得劳务报酬
 
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所得稿酬
 
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着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5、所得房产租赁金
 
6、所得财产转让(包括动产或不动产)
 
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A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
 
B股息,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
 
C红利:也称企业分红。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
 
8、所得经营利润
 
A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B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C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法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象有:
 
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并且住满1年;以及虽然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且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但是是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中国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节约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推荐:
 
1、差旅费补贴(比如,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0元。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因出差产生的,不计税。
 
2、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人所得税。
 
3、工作用的通讯费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4、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不计税,随工资发是需要缴税的。
 
5、发票冲抵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6、上市公司的红利免收个人所得税
 
7、个人福利费和五险一金免收个人所得税
 
8、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减实现节约个人所得税
 
9、理财可选择的不需要缴税产品
 
个人所得所问题解答
 
1.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作预扣预缴申报后是否可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若相关信息填报错误或者年度内发生变更的,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已经办理过扣缴申报,均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行修改。
 
2.继续教育的扣除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个人取得企业支付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看完上述内容,您对于个人所得税怎么收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咨询,请致电我们如一转让网顾问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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