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合作建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编辑:如一转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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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21 16:47:06
合作建房是一种模式也是一种市场需要,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有一定的难度,会涉及到一系列的问题,那么,合作建房在土地增值税缴纳中是如何规定的呢?也就是以土地合作建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案例
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合作建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呢?
嘉兴公司(非房地产企业)与庆丰房产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建房,嘉兴公司提供一块2018年5月取得的3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由庆丰房产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综合办公楼。
办公楼建成后,各按50%的面积分房。分房后,嘉兴公司将所分得房产全部用于企业办公使用,而庆丰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所分房产全部对外出售。
那么以土地合作建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二条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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