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能避税避债吗?
编辑:如一转让网
•
时间:2021-03-21 19:22:30
有些保险业务员在向客户推销保险的时候,都会提到保险“避税避债”的功能,把保险说成是无所不能,不仅能规避遗产税,还能规避所有的个人债务。保险避税避债是真的吗?接下来如一转让网给大家简单分析一下。
一、保险不能规避遗产税
保险业务员们经常提到的“避税”,主要是指遗产税。其实人寿保险能规避遗产税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因为国内尚未开征遗产税,即使真正出台了遗产税政策,保险能不能规避还不一定。
除了遗产税,和我们个人相关的还有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保险赔款免交个人所得税。年金、两全保险到期生存金、分红、分红的累积生息、万能险和投连险的投资收益也是免交个人所得税的。还有2016年推出的税优健康险和企业给员工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保费都可以进行税前列支。不过税优健康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都需要企业进行投保,个人无法单独购买。
虽然保险赔偿金和年金、分红等险种的投资收益免交个人所得税,但是免税并不等于避税。保险赔偿金并不是个人收入,而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为保险标的得到的补偿,保险属于债权,予免除个人所得税。购买这些保险的保费,已经是缴纳过个税的收入了,所以没有征收的必要,而且我国也并未对类似的投资收益征收个税
二、保险可以进行避债,但是要区分是谁的债务
虽然《保险法》规定了别人无权干涉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但并不能说明保险可以避债。事实上,债务问题是很复杂的。我们首先要分清楚我们要规避的是谁的债务。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受益人也可能不止一个人,所以要区别开来。
1、投保人的债务
投保人就是出保费的那个人,他的义务是办理投保手续、缴纳保险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能是同一个人,也可能不是同一个人,在此我们先假设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
投保人作为缴纳保费的人,拥有对保单的所有权。保单的现金价值、保单分红、万能账户里的投资及收益属于投保人的财产权益,不用抵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债务。那么,投保人投保的保单是否可以规避投保人的债务呢?
答案是可以,但前提是该保单的保费来源是合法的、不是以恶意避债为目的投保的。否则该保单可以被强制执行退保,或者是被判为始终无效合同。那么退保获得的现金价值或者保费,依然有可能偿还债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除非保险合同是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购买保险的行为被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或者保险人依法行使法定解除权,否则只有投保人才有权利解除合同。如果投保人不解除合同,任何人无法强制要求投保人解除合同来偿还债务。
2、被保险人的债务
被保险人是受到保障的人,保险合同都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或者寿命作为保险标的,通常被保险人也是享受年金、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赔偿金的人。被保险人享受的这些年金或者赔偿金是不用抵偿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债务的,但可能会被抵偿被保险人的债务。
3、身故受益人的债务
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属于受益人的财产,不用抵偿被保险人的债务。但是前提条件是在投保时必须指定身故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身故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会被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首先进行清偿税款和债务。保单的相关权益只要变成了权益人的财产,就必然会被清偿其债务。
复制